加州通过适龄设计法案 科技公司须重视儿童福祉
美国加州议员30日通过法案,要求科技公司在设计应用程式(App)或其他线上产品时,把儿童福祉置于利润之上。
法新社报导,这项「加州适龄设计规范法案」(California Age-Appropriate Design Code Act)将递交州长纽松(Gavin Newsom)签名,才能成为州法。
加州是Meta、谷歌(Google)和苹果(Apple)等矽谷巨头的所在地。
加州众议员威克斯(Buffy Wicks)表示,议会以全体无异议通过这项法案。
若「加州适龄设计规范法案」签署成法,制作App或网站的科技公司往后就得在产品中建立儿童保护机制,即便产品是以成人为诉求。
法案写道:「企业开发与提供儿童可能使用的线上服务、产品或功能,在设计、开发和提供线上服务、产品或功能时,应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
「如果商业利益与儿童的最大利益发生冲突,公司应将儿童的隐私、安全和福祉置于商业利益之上。」
威克斯在推文中说,这条法律将禁止科技公司对儿童进行剖析、出售儿童的资料、推算儿童的年龄、设计不利儿童福祉的功能。
根据儿童网路权利倡议组织「五权基金会」(5Rights Foundation)的说法,「加州适龄设计规范法案」以英国去年通过的适龄设计规范(Age Appropriate Design Code)为蓝本。
「五权基金会」创始人基德隆(Beeban Kidron)在新闻稿中说:「透过这项法案,加州不仅为生活在科技行业后院的儿童订定了标准,也为美国其他地区和世界铺平了道路。」
但成员包括谷歌、Meta和TikTok的产业协会NetChoice 呼吁州长,否决「加州适龄设计规范法案」与其他两个寻求规范网路平台运作方式的法案。
本新闻授权来自中央通讯社 cna.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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