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警察 你分的清楚嘛?
相信很多人和小編一樣覺得美國的警察英武不凡
但是一方面又對美國的警察分類傻傻分不清楚
今天小編和大家一起來認識下美國警察的屬性分類吧
在聯邦制的美國,每州的警察稱謂因為各州而略有不同。
但是大體上分為3種
Police—大都市裡的警察
Sheriff—縣警察
US Marshal—直屬聯邦政府的警察
(FBI—聯邦政府的主要調查部門)
通常大都市裡的警察一般都被稱為Police,他們的權利來自城市憲章
而這種大都市裡的警長多由市長任命(聘用)
警察局的大小由城市的大小和人口的多少而不同
通常這個警察部門會風味交通,色情,兇殺,特警等部門
Sheriff是指縣警
縣這個行政單位比較特殊,英文就是我們常見的County
一個州內可以分為若干個縣,而每個縣是由多個小市組成,
很多縣政府只管轄未建自治市的地區,
比如很多小市沒有能力自己成立警備政府時,縣警局就負責該地區的治安;
同時,縣與市之間不一定存在從屬關係。
Sheriff 的警長是由民眾票選出來的,警長為該縣提供執法服務。
洛杉磯縣的警局的副局長被稱為“Under Sheriff”,而第二順序副局長則被稱為“Assistant Sheriff”
US Marshal則比較少見,因為他們一般並不會在大街小巷巡邏
多在國際港口,航班,或偵查與國家利益相關的重案
P.S
一般的市,縣里的警員都是實行公開招聘制度的,
被錄用的警察在宣誓之後
就變成了“Sworn Officer”
而我們在很多英文新聞中,常見的“Deputy”
其實就是職位在警長局長以下的所有製服警員
資料來源:Sina, wiki,Worldjournal
圖片來源:Google
小編Alice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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