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社群媒體成癮兒童 加州擬允許家長控告平台
美國加州眾議會今天通過法案,允許家長為了社群媒體成癮的孩子控告 Instagram 、TikTok 等平台,每次違規可罰高達2.5萬美元,相關企業恐很快就要因殘害兒童負起責任。
美聯社報導,這項法案定義的「成癮」,是指18歲以下孩童在身體、心理、情緒、發展或物質上受到傷害,想停止或減少花時間在社群媒體上,卻欲罷不能的情況。
企業團體曾警告,若法案通過,社群媒體公司與其面對法律風險,很可能就乾脆終止在加州替兒童服務。
這項法案僅適用於去年總收益至少1億美元的社群媒體公司,顯然是針對臉書( Facebook )等主宰市場的大企業。
“The era of unfettered social experimentation on children is over, and we will protect kids,” said Assembly member Jordan Cunningham, a Republican from San Luis Obispo County and author of the bill.https://t.co/CEA0TjcHm9
— Los Angeles Times (@latimes) May 24, 2022
這項法案並不適用於 Netflix、Hulu 等影音串流平台,或僅提供電子郵件和收發訊息服務的企業。
提出這項法案者是代表聖路易奧比斯波郡( San Luis Obispo County )的共和黨籍加州眾議員康寧漢( Jordan Cunningham ),他說:「恣意對兒童進行社會實驗的時代結束了,我們將保護孩子。」
今天的表決是立法過程的重要一步,但還不是最終結果。接下來法案將送到加州參議會,展開議員及倡議者數週聽證及協商。
這項法案給了社群媒體企業兩條逃避法律責任的途徑。法案一旦成法,將於2023年元旦生效,但企業若在4月1日前撤除那些被認定致使兒童成癮的功能,就不用負損害賠償責任。
另外,企業若定期審查公司做法,找出並移除可能致使兒童成癮的功能,也可免於被告。
雖有這些條款,企業團體仍反對這項法案。由科技公司執行長和高階主管組成的跨黨派網絡TechNet致函州議員說,若此案成法,「社群媒體公司和線上網路服務業者就別無選擇,只能終止服務18歲以下孩童,並實施嚴格的年齡驗證程序,以確保青少年不使用這些公司的網站」。
信中還寫道:「沒有一家社群媒體公司承受得起這種法律風險,更不要說任何企業。」
代表蘭喬科多瓦市( Rancho Cordova )的民主黨籍加州眾議員庫里( Ken Cooley )說,他身為律師,通常會反對製造更多訴訟機會的法案,但立法者必須「改變我們和孩子周圍的動態變化」。
他說:「我們必須做點什麼,如果結果不對,也可以隨時修正。」
本新聞授權來自中央通訊社 cna.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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