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地鐵槍擊案凶嫌落網 面臨聯邦恐攻罪名
美國紐約市地鐵爆發重大槍擊案,經過一天緝凶後,警方13日逮捕羈押62歲嫌疑人詹姆斯(Frank James),他涉嫌槍擊10人,面臨聯邦恐怖攻擊罪名。
法新社和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詹姆斯涉嫌在列車駛入紐約市布魯克林區地鐵站時引爆2枚煙霧彈後對通勤乘客開火,有10人中槍。警方13日在曼哈頓(Manhattan)街頭將他攔下逮捕。
紐約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在記者會上表示:「我的紐約市民同胞:我們逮到他了。」
紐約市警方根據線報採取行動將這名凶嫌逮捕到案。紐約市警察局(NYPD)局長修耶爾(Keechant Sewell)補充說:「他無處可逃。」
美國聯邦地方檢察官皮斯(Breon Peace)宣布詹姆斯起訴罪名時表示,詹姆斯可能因觸犯「對大眾運輸系統發動恐怖攻擊和其他暴力攻擊」的聯邦禁令,而面臨無期徒刑指控。
聯邦調查局(FBI)紐約辦事處助理主任德里斯科(Michael J. Driscoll)也認為這次槍擊案具有「對大眾運輸發動恐攻」的特徵。
NEW YORK SUBWAY TERROR ATTACK
1. 36th Street Station, Brooklyn
2. Smoke device set off on train
3. Gunman opened fire
4. At least 13 people injured
5. Explosives found
6. Suspect fled the scene
7. Suspect wearing gas mask and orange vest
8. New attacks may occur#NewYork pic.twitter.com/0Go22Vg6Ux— Purshottam Kumar (@PurshottamNews) April 12, 2022
12日發生的紐約市地鐵槍擊事件沒有人死亡,但另有13人因倉皇逃離車站,或吸入煙霧而受傷,凶嫌的犯案動機目前仍不明。
據紐約市警察局總探長艾西格(James Essig),詹姆斯於1992至1998年期間,曾因犯罪在紐約遭逮捕9次,包括持有盜竊工具和犯罪性行為等,他也曾在鄰近的新澤西州附近因非法侵入、盜竊和擾亂治安等行為遭逮捕3次。
警方在紐約地鐵攻擊案現場發現1把葛洛克17(Glock 17)9毫米手槍、額外3個彈匣和1把斧頭,以及詹姆斯的信用卡和他租來的廂型車鑰匙;警方表示他在俄亥俄州合法買下這把手槍。
詹姆斯曾數次在YouTube上傳自己冗長、甚至時而激進的政治發言影片,還批評紐約市長。YouTube在攻擊案發生後以違反其社群規範為由,已將詹姆斯的頁面下架。
在訴狀援引的其中一支影片中,詹姆斯向市長亞當斯表達自己對紐約地鐵系統的不滿:「老兄,你在做啥?這種無家可歸的情況是怎麼一回事?」詹姆斯還說,他搭上的每一節車廂都擠滿了遊民,「這真是糟透了,我連站都沒辦法站」。
他14日將在布魯克林一間法院受審。
本新聞授權來自中央通訊社 cna.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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